甲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债权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丙方(债务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丁方(担保人):
通讯地址:
甲、乙、丙、丁经过友好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丙方拖欠乙方共计 人民币 元(其中本金 元 ,利息 元)。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由甲方替丙方代偿上述款项,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其中本金 元 ,利息 元)。
三、丙方向甲方偿还人民币 元(本金 元,利息 元)。丙方应按照约定偿还债务,否则应向并承担甲方为实现该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丁方承诺作为该笔债务的担保人,对丙方向甲方债务的履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保证范围为全部债务,含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应付费用)。
四、乙方在收到甲方代偿的款项后向甲方出具抬头为甲方全称的发票。
五、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丙方仍继续按原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履行义务。
六、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诉讼,均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经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伍份,甲、乙、丙、丁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丙方:
丁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