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合同而言,合同主体的确定是认定合同是否有效的前提。所以针对您所说的情况,当中介正式合同上的名称与实体店名不一致并且居间协议上的合同章又与正式合同不一致的,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一般而言,合同上的署名以公章为准,也就是说当合同的抬头与公章不一致时以公章为准。如果公章之间不一致有没有办法确定主体的,合同根本就没有生效,所以不需要您签订居间合同解约协议,合同就是无效的。但是即使合同无效,只要中介为您提供了服务并且您接受的,那么中介就可以要求您付款。因为对于中介的居间合同来说,中介的职责在于为您提供签合同的机会,只要您和买方成功签订了合同的,那么中介的职责就已经完成了,可以要求您支付报酬。如果中介还没有实际为您提供服务的,您可以主张合同主体不确定而未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