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通常是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超出5年的买方要具有买下经济适用房的的资格。如果此房未超出5年,但你有买下经济适用房资格或此房已超出5年可自由上市,你就有买下资格,卖方后悔要承受违约职责。回迁房在解决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买下未获到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濒临极大的风险,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产权证书。在这里须注意的事项包括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并对回迁房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同时要注意确定该房屋之上可否有共有人,可否设定典质权。另外须查明该房是隶属危改回迁,还是隶属商品房回迁。如果该回迁房所占用土地是划拨用地,在解决回迁房的产权过户手续时,将由买受人补交土地出让金。在和卖房订立合同的时候能够订立附时限的合同,以产权过户为合同奏效要求及付款要求,也能够与卖方商量将购房款解决提存公证,在该房屋获到房屋所有权证并解决过户手续后,由公证处向出卖方支付房屋价款,最后,要买方要注意让买方将户口迁走,否则,买方的户口迁不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