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农村集体土地入市这个问题上,
一、土地入市的长处
(一)有利于现行征地制度有利于土地征用制度的改革。
首先,农村集体土地直接进入市场,通过市场的供需平衡,将能反映农用地的几个。
其次,能够缩减现行征地的范围,“非公益性”征地可以通过市场来进行。再次,对公益性征地补偿标准的确定也必将有一定的影响。
(二)有利于提高土地资源配置的效率
土地是一种资源,其供给与需求受市场机制的制约。从一些土地市场发育比较完全的国家来看,通过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能够大大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在市场经济中,一切生产要素都应以市场配置为主,农村土地使用权也不例外。
(三)有利于保证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在现行的征地制度下,因安置补偿标准制定的不是通过完全的协商制定的和安置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通过农村集体土地入市场这种途径,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直接和土地的使用者就土使用的方式、年期、价格、货币支付的方式等内容进行协商,可以有效保障自己正当权益在经济上的实现。
(四)有利于土地市场的发展和完善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市场可以说刚刚建立或者说正在孕育之中。理论界一直呼吁我国尽快建立农村土地市场,特别是农地流转市场。本文认为,土地市场的发展最终目标是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不过,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先
发展农村土地市场,
然后再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是十分必要的。
二、入市的短处
(一)不利于国家对土地的宏观调控
土地是一种重要的资源,通过土地资源的供给,国家可以有效地进行宏观调控。土地是一切生产和存在的源泉,科学发展观的每一个字都需要在土地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中得以体现,土地供应是调控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直接、有效、有形的手。如果农村集体土地直接进入市场,政府不容易控制土地市场的供给,将导致土地供需失衡,从而给国家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增加难度。
(二)不利于保护耕地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在农村集体土地可以入市的情况下,由于土地进入市场比发展农业能够获得更大的利益,农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受比较利益的驱动,存在增加土地市场供给量的冲动,从而对不利于耕地保护和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的保障。根据刘永湘、任啸两位学者的研究,农村集体土地直接入市,将会增加土地的供给弹性,耕地保护受到威胁。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是以一定量的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为基础的。当耕地保护受到威胁,即耕地的数量减少时,很自然我国的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也将受到严重的威胁。(三)不利于相关规划的实施
众所周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管理、土地宏观调控等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当农村集体土地允许入市后,在对入市监督不力的情况下,将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带来很大的麻烦。同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制约关系,当农村土地直接进入土地市场后,必将导致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实施杂乱无章,使这些规划的调控作用变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