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又由于采用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缴纳应纳税款,必然同时侵犯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把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依法负有纳税义务和扣缴税款义务的人,既包括个人、也包括单位。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出于直接故意,并且通过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公开拒不缴纳税款、非法获利的目的。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202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