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的性质 追问: 错,至少1不是累犯 我是知道了 追问: 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对过失犯罪除外”。该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实践中,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 缓刑 的犯罪分子, 缓刑 考验 期满以后,在5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否构成累犯,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 缓刑 犯可以构成累犯。其理由是: 缓刑 制度和假释制度都是执行刑罚的特殊方法。既然假释 考验 期满以后5年内再犯新罪可以构成累犯。那么, 缓刑 考验 期满以后5年内再犯新罪亦可构成累犯。另一种意见认为, 缓刑 犯不能构成累犯。其理由是: 缓刑 考验 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其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累犯的构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故意犯罪;
(二)、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
(三)、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是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内。三要素缺一均不构成累犯。 缓刑 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被宣告 缓刑 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缓刑 考验 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由此可见, 缓刑 考验 期满,即不再执行原判刑罚。而假释是对犯罪分子附条件的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制度。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 考验 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由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以假释 考验 期满作为刑罚执行完毕的时间,因此,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如果在假释 考验 期满后5年内犯罪的,构成累犯。而被宣告 缓刑 的犯罪分子,由于 缓刑 考验 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非刑罚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