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不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人名下还是两人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在房产分割上自然按照共有财产予以分割。如果房产证上事子女的名字,则该房产视子女的房产,法院在离婚诉讼中不予分割。
(二)如果在离婚时,双方尚未取得完全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时,法院一般不会判决房屋权的归属,只根据实际情况判由一方当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产权后,双方对房产的分配仍有争议的,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房屋权尚未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无法对房屋权的归属和分割予以判决,所以就只能就房屋的居住和使用问题进行处理。以上是对离婚财产分割手续办理的方法是什么问题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