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权,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2、知悉权,依法享有了解与其购买、使用的商品和接受的服务有关的真实情况。
3、选择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地选择其购买的商品及接受的服务。
4、公平交易权,与经营者之间进行的消费交易中享有获得公平的交易条件。
5、索赔权,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受到人身和财产损害时,依法获得赔偿。
6、结社权,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依法组织社会团体。
7、受教育权,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利保护方面的知识。
8、受尊重权,在购买、使用商品、接受服务时享有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
9、监督权,对于商品和服务以及消费者保护工作进行监察和督导。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