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务人为逃债把房产赠与继女的赠与合同无效,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赠与行为,因为当债务人以无偿转让财产的方式转让其财产从而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