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获利金额。通观刑法中涉及犯罪所得的犯罪中,个人犯罪所得数额多在1000元以上,而单位犯罪所得数额多为个人犯罪的五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犯罪所得数额越来越高,因此笔者认为:个人非法获利1000元以上,单位非法获利5000元以上,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中的情节严重。
在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区别中,“情节严重”系构罪要件。行为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但是关于“情节严重”这一要件,现在还没有统一的标准。
对于情节严重的判断,应该以客观危害为主,以主观恶性为辅,从获利金额、获取信息人次、信息用途、对被害人的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认定。
二是获取信息人次。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多次的,构成情节严重。在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中,多次一般指三次以上。因此一年内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三人次以上,或者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曾被行政处罚过两次,仍实施此行为的,构成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