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体著作权购买合同主要内容有哪些在字体著作权购买合同中主要体现的内容有: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当事人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二、字体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三、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的条件
1、独创性:作品必须是由作者本人通过构思和创作灵感而产生构成的,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可复制性:指可以通过印刷、拓印、录音、录像、复印、临摹、反拍、翻录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及思想。
3、合法性:作品本身应当是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公民从事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应当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法律的规定。未经国字体著作权人同意,侵犯、出版、使用、发表,是侵著作权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利益,购买字体著作权需要签订正规的合同,合同中明确体现的内容有使用范围以及报酬标准,合同生效后需要按照规定使用字体著作权。
字体著作权购买合同主要内容有哪些?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发表权、使用权、转让权等等,这是法律明文给予计算机软件所有人权利的保护,通常是根据缴纳的费用确定保护的范围以及期限。那么你知道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是多久吗?下面合同纠纷律师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极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软件是合作开发的,其保护期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五十年内没有发表的,法律不再予以保护。《著作权法》第三十六条 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限制为了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保障软件的正常使用,促进软件开发技术的发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了软件著作权的限制。
1.合理使用。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2.用户的权利。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享有下列权利: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内;为了防止复制品损坏而制作备份复制品。这些备份复制品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并在所有人丧失该合法复制品的所有权时,负责将备份复制品销毁;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是,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该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软件。
3.相似的开发。软件开发者开发的软件,由于可供选用的表达方式有限而与已经存在的软件相似的,不构成对已经存在的软件的著作权的侵犯。以上就是合同纠纷律师整理的内容。合同纠纷律师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