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环境污染罪范畴的从犯能否被判定缓期执行,需全面深入地分析和考虑诸多错综复杂的因素。通常情况下,若该类从犯在具体案件中的犯罪程度相对较轻、具备真诚的悔过之情、没有再犯类似罪行的潜在风险,同时宣告缓期执行并不至于给其居住社区带来严重乃至恶劣的负面影响,那么他们便有机会获得缓期执行的判决。
然而,这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定律。法院将依据全案的整体情况进行详尽的评估和判断,从而作出公正而合理的司法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