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什么是担保物权它有哪些法律特征”,每个人的总结可能不太一样,但是一般情况下,总结为以下几点:担保物权作为物保的区别于人保保证的特性,它具有以下的特征。
一、物上代位性,是指担保物权的效力不仅及于担保物本身,而且及于担保物的变异物、赔偿金、补偿金以及保险金等代位物。
二、物上请求权
物上请求权是指抵押权等担保权设定后,若担保人或等三人的行为致抵押物价值贬损的,担保权人可对担保人、第三人行使物上请求权,请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消除危险或排除妨害等。
三、价值性
担保物权人享有物上请求权;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其法理依据在于担保物权乃价值权,即担保物权以标的物的价值确保债权的清偿为目的,以就标物取得一定价值为内容,此与用益物权以标物的使用价值为内容形成鲜明对比。
四、不可分性
指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之债权人可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其权利。
五、优先受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