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埠人员在沈阳市购买成套住宅(商品房、二手房无面积和金额限制)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准予其本人、配偶及同住的父母、子女户口迁入本市(18周岁以上子女可以单独迁入)。落户所需材料:
(1)本人申请书;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产权人婚姻状况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
(5)契税证;咨询人的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后可持上述手续到房屋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注意:所有证件不得涂改;提供的所有资料上的姓名、出生日期及身份证证号要一致。所需复印材料请用A4纸各复印一份。
2.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并实际居住,已经取得结婚证书的。夫妻投靠落户政策所需手续: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被投靠人住房的合法手续,需要实际在此居住,到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注意:所有证件不得涂改;提供的所有资料上的姓名、出生日期及身份证证号要一致。所需复印材料请用A4纸各复印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