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钢窗购销合同模板:
买方: (简称甲方 )
卖方: 宿迁市同德塑业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第一条:产品名称、品种、数量、金额
序 序号
产 品 品 种
数量(2))
单价(元/2)
总价(元)
1
80框
1000
9
9000
2
80扇
2000
10
20000
3
小扇
3500
8
28000
4
边扇
2010
8
16080
赫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七万三千零八十元
注:表内门窗面积以最终实际发生量进行决算。
第二条:材料、尺寸要求
2.1本合同产品采用 楚风 品牌的型材,并由卖方加工制作所用型材及门窗配件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2.2本合同产品类型、尺寸表图,洞口尺寸表图,应经买卖双方签字确认。卖方按确认后的图表制作,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三;
第三条:产品质量与安装
3.1产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行业JG/T180-2005,JG/T140-2005;
3.2产品验收合格后一年内出现非人为的损坏卖方免费保修;
3.3安装工艺和要求:符合JBJ103-96《塑料门窗安装和验收规程》
3.4本合同产品可由卖方代办安装,并承担产品的安装质量责任,但因买方建筑门窗洞口尺寸不符合国家《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GB/T5824-2008)的规定及自然不可抗力或买方其他原因,致使卖方不能安装或安装不符合要求的,卖方不承担安装质量责任。
3.5若因卖方成窗制作尺寸不符合双方确认尺寸,致使无法安装的由卖方承担责任,运输及安装的安全由卖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运输方式和费用承担:由卖方负责。
第五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5.1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买方预付款到卖方帐户,并且图纸经双方确认后,卖方开始生产,在 7 天后,卖方接买方通知分批交货安装。
5.2交货方式:汽车运输
第六条:结算方式
6.1最终总价按实际发生的门窗洞口面积结算。
6.2买方在合同生效后一周内支付合同总款的30%预付款;卖方在收到预付款后组织生产;买方要求框扇分离提货的,提框前买方付至实际提货量总款的75%,提扇前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卖方应赔偿逾期交货和安装不合格对买方造成的损失;
7.2买方逾期付款,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卖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并承担卖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7.3违约损失按直接损失计算。
7.4若因买方支付工程进度款不及时而造成卖方供货不及时延误工期的,卖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售后服务
8.1产品验收合格后一年内出现非人为的损坏,接买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现场,卖方免费保修和更换。
8.2产品实行终身维修制,保修期外维修费用按实际成本价计算。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实质性变更、修改或增减,须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条: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方式盖章的合同有效)。
第十二条:合同一式 2 份,其中买卖双方各执 1 份。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 方(卖方): 乙 方(买方):
签字: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