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机构仅对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提交的备案信息和相关文件形式上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核对,对申报事项是否属于备案范围进行甄别。属于备案范围的,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在以往外商投资审批制情况下,商务部门对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时间虽各地存在差异,一般均需经过一至三个月,外国投资者除了需要耗费漫长时间准备大量文件及材料外,递交审批材料后还需要有较长的等待时间,这样既增加了外国投资者的工作时间,也增加了支出成本,同时也降低了工作效率,更重要的是有些外商投资因程序复杂而放弃投资。而《暂行办法》实施后,由以往的审批制转为备案制,办理备案的时间将缩减至三个工作日,该程序的简化将大幅缩短外商投资项目落地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对于鼓励外商投资的积极性将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