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超过五千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的可从轻处罚。rnrn法律依据:rn
一、《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n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rn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rn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rn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rn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nrn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法发[2013]14号)rn(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rnrn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