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社保中心发出通知,对市区2017年度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作出了部署。由无锡市市区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事业离退休(职)人员和定期救济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的人员,当年度新办理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的认证,即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
本地居住人员,认证对象居住地在无锡市市区范围内的本市户籍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采用与户籍、殡葬等相关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待遇领取资格,同时对部分高龄人员及异地户籍人员,参照异地居住人员认证方式进行认证。异地居住人员居住地在无锡市市区范围外的认证对象,采用互联网核查方式和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协查方式来完成,具体办法如下:互联网核查,参加认证对象利用智能手机,上网并按照《无锡市养老保险待遇资格核查互联网操作指南》完成资格认证。
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协查,参加认证对象居住地已开通网上认证的,持《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网上认证)》、居民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内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或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进行认证;参加认证对象居住地未开通网上认证的,持《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居民身份证,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或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进行认证,并于指定时间内将表单寄回无锡市社保中心。
逾期未认证的人员将暂缓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待补认证后再继续发放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养老保险待遇。结合资格认证情况,市社保中心将采取随机的方式,对待遇领取人员进行走访
以上就是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互联网认证指南的相关参考,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