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1)缔约一方当事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2)违反了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
(3)因其上述行为致使对方造遭受了信赖利益损失;
(4)该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五百零一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