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办理户口分户的审批条件: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生活,申请分户、立户的。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2、办理步骤: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对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