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遗产继承前,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在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以承认。 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要恢复继承权,需经法院作出决定。 放弃继承权有两种方式,一是书面的形式;二是口头的方式。放弃的表示一经作出,并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为恢复其继承权、重新主张继承权而引发的诉讼纠纷,必经人民法院依据放弃继承权人提出的恢复继承权的理由作出,否则,继承权不能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