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集体户口上学办理的流程具体如下:
一、集体户口家庭儿童,向实际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二、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凭拆迁过渡协议,向过渡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过渡期间由过渡地所在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三、适龄特殊儿童入学。盲童向户籍或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暂住证)所在区教育局教育科或残联报名就读省盲人学校,聋人儿童向杭州聋人学校报名就读,弱智儿童向户籍或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暂住证)所在区培智学校报名就读(滨江区的弱智儿童可向滨江区教育局教育科报名)。
四、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向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小学报名,如教育服务区小学不能录取,由学校统一报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五、在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入学,享受与杭州本市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凭有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无户籍则为实 际居住地)或父母工作所在地的区教育局(社发局)办理入(转)学手续,由区教育局(社发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协调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