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制度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发展起来的。十七世纪以后,现代化大生产的出现,商品经济迅速发展,使先进的科学技术在社会生产中的作用日益重要,新技术成为一种最有效的竞争手段。一方面,新技术的拥有者要求以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新技术,另一方面,社会又需要新技术的拥有者尽快向社会公开其新技术,避免重复研究开发,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使新技术更广泛地应用于社会生产,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在此历史条件下,专利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发展起来。专利制度的基本内容就是发明人将其完成的发明依法向社会公开,社会给予发明人对该项发明享有一定时期的独占权。由此可见,专利制度是在适应发明人和社会需求的条件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专利制度三百多年的历史,以其充分的事实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专利制度是促进技术进步,从而推动国家经济迅速发展的一种重要的法律制度。具体地说:一是鼓励技术创新活动;二是为新技术成功地应用于产业和进入市场提供法律保护;三是促进最新技术知识的公开、传播.
台在数年前专利侵权除罪化之后,所有的专利侵权的问题都从刑事诉讼变成了民事诉讼,意即最多只是金钱的赔偿而已,又由于在要求赔偿之时,告诉人有举证的义务,使得专利的保护似乎没有想象中的凌厉,因此一位颇富盛名的专利前辈就提出了「专利无用说」,引起广大的回响,而本人以为,前辈应是有感而发,对当时专利法令的不完备,或有爱之深而责之切的意味,却也常成为许多专利新鲜人拿来做为是否加入专利人的参考,也是专利老鸟们茶余饭后不错的闲聊话题,但也有发明人因此而却步,对自己的发明创作未及时做专利保护措施,而造成了损失,也是十分可惜;而一些学者前辈的论述中往往有所谓的『一件好的专利,胜过许多小的改良专利』,这句话本人深有同感,不过在后面却必需补充一句,如果公司暂时没有好的优质专利发明,先以多数个小的发明来充数,仍是未来壮大公司的利器,也是专利布局的基础。
其实小的发明就专利布局的意义仍是不可轻忽的,而且往往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有如下围棋般的效果,关键少数就可以攻城略地,可以在该技术领域中渐渐蚕食鲸吞, “多而有小用”的专利群,对内可形成堡垒,筑起自己的专利城池;对外则可以做为专利布局中的口袋战术,或形成阻碍墙,以防止他人轻易的扩充其专利版图的完整性;对于分散的专利技术,如果是处于他人专利群的中间(他人申请专利范围的漏失处),则又可做为削弱对手专利实力的效果,而且和围棋不同的是,那个棋子不会无意间被对方吃掉;从这个层面来看,取得专利的好处有两种意义:一种是消极的扩充自己的专利版图,当然是优质专利最佳;另一种是积极的在他人的优质专利中找出空隙,成为自己的专利点,不管这个专利点是大还是小,只要是多,就能达到和对方合作或制衡的效果,就这个层面来说,公司要发展自有品牌,恐怕申请多数的专利仍是不得不走的步骤。
Hitachi公司的名言:“专利”是有价值的,只要该公司有使用到该项的专利技术,这专利就是有价值;那么专利最大的价值会发生什么时机呢?专利最大的价值会发生在「同业竞争者或其他的使用者没有选择余地且必须使用该项专利技术!」
专利产量充实的台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在数年以前就开始将许多有效的专利权抛售,许多厂商争相竞标,对于大量的专利权销售,工研院以相同性质的数个专利“包装”成一个单元同时贩卖,也可达到可观的利润,所以大量的专利仍是有其利润可图。以上是专利实施例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