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行人正常在人形横道线步行,且不闯红灯被撞的,行人没有责任。行人不走人行横道,而走在机动车道等位置,机动车没有注意到行人以致造成事故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承担主责,行人负次责。机动车靠近时,行人突然闯入机动车车道,导致机动车突然刹车也无法避免事故发生的,行人有可能需要承担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责,这还要取决于机动车一方是否也存在过错,如超速、刹车不合格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