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该合同,或者要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实际履行的判决、强迫违约方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