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标会形式非法集资案件存在以下特点:
1、典型的“熟人作案”。“标会”的会员一般情况下都是相互熟悉的亲戚、朋友、同学、同事、同乡等。由于熟识而相互信任,违法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这一点轻易达到非法集资的目的。
2、“标会”利率普遍较高。“标会”虽然属于民间互助信用融资行为,然而其利率明显高于银行利率却是不争的事实。“标会”也正是居于这个特点吸引了很多人参加。
3、“标会”倒闭风险很大。通常情况下,“标会”的高利息致使组织者难以支撑,最终只能采取“以会养会”的形式来运作,时间越久风险越大,直至资金链断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