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故受伤,交通队裁定对方负全责,评估机构认定估价200元,但是现在表已经无法修理了,呈报废状态,可是在今年买的时候表的价值是1000元,请问各位老师怎么办呢?怎么样才能得到1000元呢得不到1000元没关系,只要比200多就行,因为无法修理啦,那我能不能请求鉴定复议呢,申请此表报废~~(1)我想告诉你,评估机构的200元评估报告只是证据的一种,所以不能进行鉴定复议,但只要你有充足的证据,是完全可以推翻它的。
(2)做好的办法就是能够提供你购买这块表的发票,因为发票不仅记载了你购买该表的价格、也记载了时间,对于计算折旧费是最有力的证据。
(3)如果你实在找不到其他证据来证明该表的价格,及完全报废的事实,在诉讼中,你可以申请法院另行委托评估机构对该表重新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