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刑事申诉教程的工作流程:
(一)、受理、审查和复查不服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终结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依法作出维持或者纠正的决定;
(二)、受理、审查和复查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对确有错误的依法提出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并出庭支持抗诉,监督纠正刑事审判中的违法行为;
(三)、统一办理人民检察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刑事赔偿案件,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刑事赔偿决定、民事行政诉讼赔偿决定和人民法院生效行政赔偿判决、裁定进行监督;
(四)、对有关刑事被害人进行救助;
(五)、对办理的上述案件做好善后息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