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你好律师,请问银行业消费者保护工作应当遵守的原则是什么?希望相关法律人士解答,谢谢了。

帮助5人 10w+浏览 匿名 2017-11-13 河北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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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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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银行业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履行告知义务,不得在营销产品和服务过程中以任何方式隐瞒风险、夸大收益,或者进行强制性交易。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银行业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公平、公正制定格式合同和协议文本,不得出现误导、欺诈等侵害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了解银行业消费者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不得主动提供与银行业消费者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产品和服务。
    四、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银行业消费者的个人金融信息安全权,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不得篡改、违法使用银行业消费者个人金融信息,不得在未经银行业消费者授权或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个人金融信息。
    五、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产品销售过程中,严格区分自有产品和代销产品,不得混淆、模糊两者性质向银行业消费者误导销售金融产品。
    六、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金融服务收费的各项规定,披露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随意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坚持服务便利性原则,合理安排柜面窗口,缩减等候时间,不得无故拒绝银行业消费者合理的服务需求。
    八、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银行业消费者,照顾残疾人等特殊消费者的实际需要,尽量提供便利化服务,不得有歧视性行为。
    以上是关于银行业消费者保护工作应当遵守的原则的解答。
    全文
    13 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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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业消费者保护工作的工作原则中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对于银行来说,继续设置类似店堂告示就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只要有证据,离柜也应负责;如果没证据,未离柜也不用负责。
    全文
    4 2020-12-09 09: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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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合法原则吗?
订立劳动合同的时候应该要遵守合法原则的,主要是指劳动合同中的内容应该是要符合法律规定,同时没有违反法律的。除了合法原则之外,订立劳动合同应该还要遵守平等自愿原则和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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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什么情况下适用2n赔偿规则
[律师回复] 解析:
以下两种情形,劳动者可依法获得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2N倍赔偿金的待遇:
首先,若劳动者在执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始终恪守职业道德,未曾出现任何不当行为,仅仅是因为在本公司从事特定岗位的工作,不可避免地接触到了有害物质或者遭受了工伤伤害,并且经过医学鉴定确认其已经完全或部分丧失了劳动能力;
其次,当劳动者处于孕期、哺乳期、分娩后或保险期限内,因疾病原因而非工伤导致身体受到损害时,用人单位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违反法律规定强行终止了与该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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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清偿应当遵守哪些原则
1、实际履行原则,也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必须严格依约规定的标的完成各自应履行的义务。2、全面履行原则,也称适当履行原则。3、协作履行原则。债权债务当事人双方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保证合约的履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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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华泾拐卖妇女儿童罪律师辩护有用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的角色极其重要,委托具有丰富经验的刑辩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无疑是非常紧迫而必要的。
在侦查阶段,律师能够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有效缓解他们的紧张焦虑,给予他们精神上的支持与鼓励;
同时,律师也能向犯罪嫌疑人详细解释其涉及到的具体罪名以及与其紧密关联的法律法规,使其了解自身行为是否已经触犯刑法或将会面临哪些严重的法律后果;
通过有效的策略和行动,尽可能地防止刑讯逼供这一不人道行为的发生;
最后,律师还可以基于案件的实际情况,协助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从检察院审查机关获取更为全面深入的案件信息,包括查阅或复制所有与案件有关的案卷材料等,并向检察机关提交关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行较轻以及此罪与彼罪的辩护意见。
进入审判阶段后,律师可以会见被告人,了解并搜集有利于减轻其罪责或证明其无罪的证据线索;
此外,律师还可以与主审法官进行会面,调阅、复制指控被告人有罪的案卷材料;
通过对案件的深入研究,充分准备法庭辩论等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八条
侦查期间辩护律师的权利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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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宣告缓刑者应当遵守什么规定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被宣告缓刑者应当遵守什么规定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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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车子第三者责任险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汽车第三方责任险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强制性责任保险,一般我们将其称之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
该项保险费用的收取遵循全国统一的收费标准,旨在保障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能得到必要的保险金支持。
其次是第三方财产责任险。
此项保险的功能在于,当投保车辆因为意外事故导致第三方遭受财物损失时,作为被保险人,您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第三方财产责任险并不承担任何因停业、停产、停水等间接受损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无论此类损失应否由您承担,保险公司均不予赔偿。
再者就是第三方人身责任险。
这种保险主要用于保护第三方的生命安全,当事故导致他们受伤或死亡时,法律会要求您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同样地,这个险种并不对精神损害赔付负责,即便是由于事故致使受害人精神受到伤害,保险公司亦不会对此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做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做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做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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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最严重者有死刑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强奸罪额定最严之刑罚乃死刑。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若犯罪者所采用的手段极其残暴,导致被害女性不幸死亡,则对于此类极端恶劣的罪犯,最高可判处死刑。
当然,对于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将面临至少三年以上、至多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而对于那些对未满十四岁未成年少女实施性侵犯的罪犯,无论其年龄大小,均应按照强奸罪进行定罪量刑,并依法从重惩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六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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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哪些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合法、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等原则。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公平原则要求劳动合同内容公平合理,用人单位不得以强势地位压制劳动者而制定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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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职务侵占罪几年内能消除
[律师回复] 解析:
不能。
所谓案底,通常是指相关当事人曾经触犯法律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所留下的记录。
这也被称为罪犯犯罪记录制度,而在我国法律体系之中,一般特指那些曾有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这些犯罪档案将会统一存放至公安部门进行妥善保管。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刑事犯罪记录而言,将永久性地被保留下来,在任何特定时刻都可以在公安机关的系统网络内部进行查阅。
然而,当涉及到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而且其判刑期限在五年以下时,我们会采取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除非案件办理过程中有必要,否则这些犯罪记录将不会向外界公开查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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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下午几点会见律师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律师在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及庭审阶段进行会见活动并无严格的时间限定,只需事先向相关部门报备,便可无需得到批准自由安排会面时间。
在整个过程中,律师与当事人的会面次数并无明确限制,仅需遵循看守所的工作时间表即可。
此外,律师在会见时还能享受到如下特殊待遇:
首先,律师有权直接、单独与犯罪嫌疑人会面,无需经过侦查人员的批准或者同意,同时侦查人员亦不得在场;
其次,律师与犯罪嫌疑人的会面次数以及时间均不受侦查人员的安排和制约,完全由律师依据自身的时间安排自主决定。
鉴于犯罪嫌疑人享有沉默权,因此在会见安排方面,律师的权益反倒优先于侦查人员;
最后,律师与犯罪嫌疑人的首次会面往往是在警察局内进行,由侦查人员负责安排,会面地点通常为独立且封闭的空间,侦查人员并不在场,同时也禁止使用录音或监听设备。
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交流是面对面的,中间无任何障碍物阻隔,也不允许通过电话进行沟通。
而在看守所等其他场所进行的律师与犯罪嫌疑人的会面,则由看守所提供相应的场地,其条件和要求与起诉后的会见相同,即必须在单独的房间里进行面对面的交谈,禁止使用电话,且不得进行监听。
法律依据:
《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七条
辩护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在查验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后,应当及时安排会见。
能当时安排的,应当当时安排;
不能当时安排的,看守所应当向辩护律师说明情况,并保证辩护律师在四十八小时以内会见到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看守所安排会见不得附加其他条件或者变相要求辩护律师提交法律规定以外的其他文件、材料,不得以未收到办案机关通知为由拒绝安排辩护律师会见。
看守所应当设立会见预约平台,采取网上预约、电话预约等方式为辩护律师会见提供便利,但不得以未预约会见为由拒绝安排辩护律师会见。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看守所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会见顺利和安全进行。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保障律师履行辩护职责需要的时间和次数,并与看守所工作安排和办案机关侦查工作相协调。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办案机关不得派员在场。
在律师会见室不足的情况下,看守所经辩护律师书面同意,可以安排在讯问室会见,但应当关闭录音、监听设备。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两名律师担任辩护人的,两名辩护律师可以共同会见,也可以单独会见。
辩护律师可以带一名律师助理协助会见。
助理人员随同辩护律师参加会见的,应当出示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律师执业证书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办案机关应当核实律师助理的身份。
被打者猥亵罪成立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猥亵罪,其侵害的本质对象乃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以及隐私权。
同时,在该罪行的客观层面上,具体表现形式即是用暴力或者其他具有强制性的非法措施如胁迫进行猥亵活动。
此外,就该罪行的侵权主体而言,应是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
更为精确地说,猥亵罪所涉及到的仅限于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各种各样的方式,违背了男性、女性或未成年人的自主性意愿,强制侵犯这些人群的尊严和身心健康,且情节已经达到严重程度并因此构成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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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割财产应当遵守哪些原则?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离婚分割财产应当遵守哪些原则?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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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受害者不见面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交通事故中的肇事者未能亲自出席处理的情况,以下为您提供几种解决途径:
第一,若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对方仍未露面,当事人可寻求负责此案的交警协助进行处理,首先要求其出具相关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此书面文件邮寄至肇事者处,紧接着便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一旦胜诉,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各项指令;
其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现场进行认真勘察与仔细检查后,应当从勘查当日起算,于十日内制作完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的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首先,如果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而引发了道路交通事故,则应由该方承担全部责任;
其次,若道路交通事故是由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过失所致,那么各方都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后,若各方当事人均无过失,且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则各方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但如有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则另一方当事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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