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部
首部应该明示这是一份遗嘱,并且将遗嘱人的基本信息和立遗嘱时的精神状况和自主能力进行交代。通常包括:
1. 标题。通常为“遗嘱”二字。标题不是必有项目。
2. 遗嘱人信息。包括遗嘱人姓名、身份证号、婚姻家庭状况等。代书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
3. 遗嘱人立遗嘱时精神状况。这一点是基于法律规定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考虑。
4. 遗嘱人立遗嘱时的意志自主状况。这一点是基于法律规定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
5. 遗嘱唯一性声明或者与其他遗嘱的关系。以免造成多份遗嘱的烦恼。而且方便以后对遗嘱进行补充或修正。
(二)正文
正文是遗嘱的核心,也是进行遗产筹划的重点。在这部分,遗嘱人要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遗嘱人可以先列明遗产清单,然后再一一分配,也可以不列清单,分项分配。这部分应充分咨询律师意见,防止类似处分他人财产等导致遗嘱无效情形的出现。另外,也要确保对财产的处分符合财产的最大效益,并具有可执行性。要照顾各方利益,并保证不违反上述遗嘱实质要件的后三点内容。
特别提示:
1. 个人合法财产是否列尽?有的人财产名目繁多,难免发生遗漏。千万别忘了其他隐形财产,比如股份、合伙份额、债权等。若有遗漏的财产,可以通过事后补充条款进行补充。否则视为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分配。
2. 个人合法财产是否列明?不光要列尽,更重要的是列明。比如,如果是房产,要写清楚房产证号、房屋位置、面积等信息;如果是银行存款,要写清具体开户行、存款类型、金额、银行密码等信息(密码可单独封存,交遗嘱执行人在执行遗嘱时交予继承人)。
3. 是否处分了他人的财产?建议遗嘱人立遗嘱前学习一下《婚姻法》等法律知识,或向律师提供其财产状况,并咨询哪些财产属于其个人专有,可以处分。
4. 是否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是否为未出生的胎儿保留了份额?遗嘱虽然强调个人对财产的处分,但也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5. 具体分配方案是否可行?比如房屋,由大儿子和二儿子各占2间。这种写法就不具体,到底占哪两间?再如,地处××的房屋共2间80平米,由大儿子和二儿子继承,大儿子居住使用,按遗嘱人死亡时房屋市价的50%折价补偿给二儿子。这个就具有执行性,但是也要注意,这又会增加继承费用,因为如果大儿子和二儿子就房屋市价有分歧,就需要评估。另外,如果其中一人放弃继承又会怎样呢?大家可以自己想想这个问题。可见,一份简单的遗嘱,内涵是非常丰富且复杂的。如果不懂法律,不善于筹划斟酌,则会影响遗嘱的有效性,增加遗嘱执行的难度。
(三)尾部
1. 指定遗嘱保管人。遗嘱最好由遗嘱人持有一份,另外交给专业机构保管一份。
2. 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应该具有一定的公信力、最好指定专业机构中的两人以上。
3. 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签名。如果遗嘱有多页,最好每页都签名。注意是亲笔签名,不可用盖章或按手印代替签名。
4. 注明日期。
5. 注明遗嘱订立地点。
(四)附件
如前所述,有的遗嘱人为稳妥起见,或请医生进行精神见证,或请律师进行遗嘱见证,在这些情况下,最好附上医生和律师的见证声明。专业的律师事务所都有格式化的遗嘱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