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婚财纠纷案件中,起诉离婚原告转成被告要求退彩礼是有的且合理的,比如:男方小伙子往往不具备给付十几万彩礼的经济能力,通常情况下由父母代为给付,由女方或其父母收取,由女方父母代为保管和处理。因此,收取彩礼的问题,不单单是男女双方当事人的事情,更多的涉及两个家庭之间的经济往来,彩礼也是男方家庭共同财产给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举债。因此,基于这种民间习俗,不能简单的认为婚约财产案件的当事人是男女双方两个人。如果仅仅婚约当事人有原、被告资格,那么诉讼主体范围就太小了。同时,在执行阶段,因为女方财产大多被女方父母管理,判决执行时女方恶意转移财产给其父母家人,女方就无财产可执行,从而给法院执行造成困难,原告胜诉权利就难以得到保障。因此,应当将双方父母或彩礼支出人、受益人作为厉害关系人,同时例如诉讼主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