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第一个层次,产品缺陷责任?什么是产品缺陷责任,弄清这个问题,必须得清楚什么是产品缺陷,我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本法所称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机人身、他人财产的不合理的危险,如果只是简单的看这法条的规定,对产品缺陷的概念还是比较模糊,那么,我们可以通过一个简单的案例,来具体的认识一下它
假如,甲乙丙三人,甲从乙处买回由丙制造的电视一台,回家后
1/发现电视图面不清楚,而且电视音箱也有问题,
2/由于电视短路发生爆炸,炸毁电视机旁的鱼缸,同时爆炸的火花溅到了甲的面部,甲为此花去医药费一千元,
问:甲乙丙分别是什么法律关系,甲乙丙分别承当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侵害对象 责任人 赔偿范围
案例1 电视显像、管音箱 销售者 对产品进行修理、更换、退货
案例2 甲面部损失 生产者、销售者 鱼缸、医药费
从案例一中,我们可以看出,侵害对象是产品本身,责任人是合同相对人,赔偿范围限于产品本身,同时,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修理、更换、退货属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那么,可见,案例一中的销售者承担的责任是一种违约责任,
在案例二中,侵害对象是超出了产品自身范围,损害到消费者的人身和其他财产,侵犯了消费者的人身权和物权等静态的绝对的权利,属于侵权法上的概念,同时,案例二中的电视,属于产品质量法46条规定的存在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缺陷产品,所以,可以断定,产品缺陷责任属于侵权责任,
那么,侵权责任都有哪些归责原则呢?我国民法通则和法律实务上,主要采用四种方法
第一种:过错责任:有过错就承担责任,没过错就不承担责任。第二种,过错推定责任:推定行为人有过错,除非你能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否则就得承担责任。第三种是无过错责任:即使没有过错,也得承担责任,最后一种:分担责任:双方都没有过错,但是为了公平起见,双方均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