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的甲乙方的写法,法律没有名文规定。
二,一般情况下,提供货物,金钱,招聘(揽),出卖方等为甲方。买受,受聘方为乙. 例如,买卖合同的卖方,是甲方。
三,要约与承诺中,无法确认甲乙方 1,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所有人发出的具体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例如,一般商场(超市)出售的商品为,要约.所有人”指卖给谁都可以,“具体的”是指价签上要写明;名称,价格,产地等。如果说向某个人卖的商品或,没有具体内容的,不可称为要约。例如,房地产公司只说卖房,没有说出价格,户型等明示条件的,不可称为要约。它不可能卖房,买房合同就成立的,要有具体内容的。 2。新要约。商场做为要约人,向所有人发出的具体的要约人,承诺人提出东西可以,但价格由5元降到2元你卖不?,此时原承诺人转化为新要约发起人。原卖家成为新要约的承诺人。所以,要约与承诺中,不好区分谁是甲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