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法遗产分割自由原则的具体内容有:1。在法律没有明文限制分割的前提下,合法继承人可随时行使遗产分割请求权,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
(2)保留胎儿继承份额原则。该原则要求遗产分割时,如果有胎儿,则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的遗产份额一般应由其母亲代管。
(3)互谅互让、协商分割的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在坚持依法办事的前提下,各继承人之间应该相互体谅、谦让,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妥善解决遗产分割问题。
(4)有利于生产、生活与不损害遗产使用价值原则。在分割遗产时应充分考虑遗产的性质和继承人的特点,在尽量不损害遗产的使用价值的基础上实现物尽其用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