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一名以下的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五)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民法典》实施后收养孩子还需要具备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的条件。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