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土地出让制度,积极探索“限房价、竞地价”、商品住宅配建保障房等一些做法,让土地出让从单纯的价高者得,向惠民生、稳预期、注重社会效应最大化转变。优质地块出让之前,要做好研判和评估,严防出让价格异常,特别是异常高价地。事实上,为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商品住宅配建保障房的做法就已在北京等个别城市推行,要求开发商在拿地时必须配建一定规模的保障房。
2、继续清理闲置用地。近年房地产企业闲置用地清理力度很大,但政府原因造成闲置用地清理力度还不够,要强化闲置用地清理,同时打击囤地、炒地。城乡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检查清理不走过场,发现问题坚决整改,对侵害农民权益的坚决停止。增减挂钩也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也好,建设用地规模都应该下降、减少,耕地应该增加、质量应该提高。土地调控政策也应当从保证扩大内需大量项目上马的应急状态向正常状态回归,通过实施科学调控和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保障建设项目合理需求。
3、保障房用地要应保尽保。关于保证保障房建设用地,必须坚持房地产调控不放松,确保保障房建设计划的落地。抓紧编制住房用地年度供地计划,保障房计划用地一定要单列,确保“三类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