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如果你尽快想要回你的钱,你必须弄清楚你欠你钱的那个人的财产情况(比如以他名义登记的房子、车子、存款情况等等),然后要准备起诉状二份,身份证复印件,欠条,到欠你钱的那个人住所地或经常居所地的基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一般会公告送达给欠你钱的人。(这种案子一般都会胜诉,但是要5、6个月的时间)等法院判决生效以后,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就可以拿到你的钱了。如果你查不到欠你钱的那个人的任何财产情况,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等法院判决下来以后,通过执行程序查一下欠你钱的那个人在所有银行的开户的银行卡或存折,如果上面有钱你就可以把你的钱要回来。如果没有那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另外,你的借条没有过诉讼时效,因为还款日期为2008年8月1日,所以诉讼时效的期限为2008年8月1日起之后的两年,在这两年期限内,你随时都可以起诉,所以完全不必要为诉讼时效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