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土地继承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放弃自己可以继承的宅基地的使用权及新建房屋的所有权乙方给予补偿,在取得宅基地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就此放弃继承事宜双方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由乙方一人出资办置父母新旧宅基地换置和房屋新建事宜,甲方放弃自己可以继承的宅基地的使用权及新建房屋的所有权,乙方给予补偿 元。
2、在新批的宅基地上所建房屋产权和房屋及其所有附属物(包含附属建筑、树木等)在父母百年之后归乙方所有,乙方作为唯一继承人拥有对于房屋及其不可分割的土地的任何权利(即:使用、改造、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所有权和处置权,也包括被征用拆迁等产生的赔偿或者其他形式产生的赔偿,均由乙方所得,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且甲方配偶和后代不得向乙方及其后代进行追偿)。
3、放弃继承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新建房屋所有权补偿费合计价款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支付日期: 年 月 日
4、甲方确保乙方对宅基地及新建房屋有合法权利。如乙方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翻建、新建、改建、扩建的,甲方需配合办理相关报批申请
5、乙方出面取得村委会、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同意,甲方配合乙方办理宅基地及新建房屋的相关变更手续;
6、放弃继承后,甲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反悔。如果甲方反悔,导致乙方丧失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权,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地上物及土地升值的赔偿,具体包括如下:
1、甲方全部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费用及利息;
2、乙方已新建的房屋,应按市场价予以补偿;
3、对于土地应按照区位补偿价予以补偿;
4、如甲乙方发生诉讼,甲方需赔偿乙方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律师的费用)
七.甲方保证已取得宅基地全部共有人同意。
八.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见证人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见证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