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284条后增加一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欠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欠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关于“组织作弊”即组织、指挥、策划进行考试作弊的行为,既包括构成犯罪集团的情况,也包括比较松散的犯罪团伙,还可以是个人组织他人进行作弊的情况:组织这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人可以有比较严密的组织结构,也可以是为了进行一次考试作弊行为临时纠结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