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的治安案件,公安民警应当了解查明案情,需要对专门性技术问题进行鉴定的,应当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法医鉴定就是属于这种情况。经过法医鉴定受害者为轻伤的,公安机关可以对暴力实施者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对情节轻微、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不涉及医疗费用、物品损失或者双方当事人对医疗费用和物品损失的赔付无争议,符合治安调解条件,双方当事人同意当场调解并当场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当场调解,并制作调解协议书。
1. 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
(1)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2)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3)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2 . 需要聘请本公安机关以外的人进行鉴定的,应当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制作鉴定聘请书。
3. 公安机关应当为鉴定提供必要的条件,及时送交有关检材和比对样本等原始材料,介绍与鉴定有关的情况,并且明确提出要求鉴定解决的问题。
4.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做好检材的保管和送检工作,并注明检材送检环节的责任人,确保检材在流转环节中的同一性和不被污染。禁止强迫或者暗示鉴定人作出某种鉴定意见。
5. 对需要进行伤情鉴定的案件,被侵害人拒绝提供诊断证明或者拒绝进行伤情鉴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可以根据已认定的事实作出处理决定。经公安机关通知,被侵害人无正当理由未在公安机关确定的时间内作伤情鉴定的,视为拒绝鉴定。以上就是公安局法医鉴定轻重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