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无罪判决。
解析:
一审证据不足法院应该作出无罪判决。
1、在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经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调查收集。依职权调查收集后证据充分的,应当开庭审理,仍然缺乏证据的,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者裁定驳回。
2、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者裁定驳回。
3、进一步强化案件旁听和民众参与程度,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强不起诉和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力度的要求。
犯罪到判刑的流程为:
1、立案。有侦查权的机关接到报案、控告或者举报等经过初查予以立案;
2、侦查。由侦查机关搜集有罪和无罪证据以及定罪量刑证据;
3、审查起诉;
4、侦查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将案件整体移送到公诉机关;
5、审判。法院在审判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