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们提供的是17岁之前抚养费用赔偿问题的解答。为女儿今后能更好地生活,杨女士提出把女儿接回身边抚养,可冯某坚 决不同意。杨女士只得到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冯某才同意变更抚养权。但他提出条件,自己每月只支付给女儿250元生活费。
虽然明知这个条件太低,但杨女士为了将女儿带在身边,只得答应。可即便如此,冯某的抚养费却一分未付。
一个单亲妈妈带着患病女儿四处求医,还要请家教为女儿补习功课,杨某每月为小冯支出的医药费、教育费都要1万多元,几乎已经倾尽所有积蓄。
万般无奈下,杨女士通过妇联寻求律师维权。在了解案情后,律师告知小冯母女,冯某应支付小冯生活费和相关教育医疗费用。且随着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以及小冯实际生活开支的增多,可要求增加抚养费。
小冯听了律师的分析后表示对父亲不顾自己生活的行为感到痛心,更对母亲这么多年的付出表示感激,同意起诉其父亲要求增加抚养费。
庭审时,小冯遇到一个现实困难,由于不能提供父亲准确的收入情况,无法准确主张自己抚养费的数额。
常州律师王律师向法院陈述了小冯母女的现实困难,并补充提交了小冯生活支出数额的相关证据,列明我市人均消费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数据,表明小 冯生活医疗费用支出较大。同时,律师也多次与冯某协商,希望对方能主动增加抚养费。但冯某坚决不同意增加,虽经法院多次调解均未有结果。
最终,法院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酌情判决被告每月支付小冯生活费700元,并承担小冯一半的教育费和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