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分子,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减刑。
例如有重大立功表现;
在服刑期间认真接受改造,确有悔罪表现等。
具有帮信罪法定的情节严重的构成帮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认定帮信罪的要素是:犯罪主体方面为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自己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
犯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
客观方面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情节严重的行为。
情节严重的认定如下:
1、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2、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3、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4、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5、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6、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