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你好,我家也是这个问题,我想把它划清楚界线,现在2边都建了新房,中间留了空位,都在争夺,一年要打几次,派出所跟村委的都说管不了,请问该怎么处理,谢谢

帮助5人 132浏览 匿名 2017-11-27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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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老宅基地有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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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1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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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全文
    8 2019-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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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是这样来的,你清楚吗?
征收土地方案最终以“征收土地公告”的形式出现在广大被征地农民面前,并据此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途径、补偿标准。“一书四方案”依法是应当由地方国土部门依职权主动公开的信息,而无需被征收人自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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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离婚婚姻期间的债务问题怎么划分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共同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同时,他们也应当事先就各自应承担的份额达成明确的约定。
当涉及到离婚这一重大决定时,若其中一方在经济上陷入困境,并具备相应的还款能力,那么,另一方则须给予其适度的援助和关爱。
同样地,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债务必须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若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清偿债务,或者财产被分配给各自主人,此时,双方需协商解决债务问题;
如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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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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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与民事纠纷的界限体现哪方面
[律师回复] 解析:
(一)刑事犯罪与民事纠纷,两者之间绝不可混淆视之。
相较于民事纠纷,刑事犯罪因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更为严重,因此在诉讼程序、证据规则、法律后果以及责任承担等多个层面均存在显著差异。
(二)刑事犯罪与民事纠纷之间的界线在于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已经触犯了刑法,以及该行为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
(三)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受害人仍有权寻求公力救济,即请求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然而,民事纠纷则有所不同,原被告双方地位平等,民事权益属个人私权范畴,当其遭受侵犯时,当事人可依法申请救济,同时亦享有放弃救济的自由选择权。
在民事活动未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及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国家司法机关不会主动干预私人领域,即便原告的私权遭受非法侵害,若不构成犯罪,司法机关亦不会动用公共权力进行私权救济。
对于被判处两年刑期的罪犯而言,通常是因为其犯罪情节相对较为轻微。
若案件情节严重需按实际情况予以加重处罚,那么两年刑期是可以考虑减刑的,但必须满足特定条件方可实施减刑。
这些条件可能包括罪犯具备悔过自新或者立功表现等等。
一般来说,每次减刑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职权原则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盗窃罪什么样是算轻微清洁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刑法领域中,若盗窃实际数额较小,且行为人系初次犯罪,并具备诚恳认错之表现者,则可视为情节较轻。
在此种情况下,犯罪情节轻微,如无需判处刑罚,便可予以免于刑事处罚。
然而,盗窃罪情节轻微的首要条件是其不应被归类为结果加重犯。
其次,应依据犯罪目的与动机、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例如犯罪中止、立功、自首等情节进行综合分析,从而判断是否能够给予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对于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若数额达到较大标准,或者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情形,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
若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而当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样需承担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法律责任。
关于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标准,以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数额巨大”的标准则设定为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
至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则为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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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视原主任受贿罪判刑怎么界定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于涉嫌受贿罪的罪犯将面临如下四种刑罚裁决:
首先,若涉案金额达到追诉标准或存在其他较为恶劣的违法事实,则应判处有期徒刑三至五年,并处以罚金作为附加刑;
其次,如果犯罪数额达到巨额或存在更为严重的犯罪情节,那么当事人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甚至包括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
再次,当受贿数额达到惊人的程度或存在极其恶劣的犯罪情节时,当事人将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
最后,若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且对国家及人民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的损害,那么当事人将面临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
此外,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其犯罪情节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但必须终身监禁,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减刑或假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索贿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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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规定职务侵占罪的标准怎么界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刑事法律制度架构之下,对于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认定有着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仅限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各类合法组织中的从业人员;
其次,犯罪的主观心态必须是直接性的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作为唯一的目的追求;
再次,该罪行所侵害的客体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所拥有的财产权利及其所有权;
最后,从客观层面来看,构成此种犯罪所需具备的行为特征为利用自身担任的职务便利条件,侵吞或挪用本单位的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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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机关包括哪些部门其职责如何划分
[律师回复] 解析:
我过侦查机关的主体构成主要包括: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军队保卫部门、中国海警局以及监狱侦查部门,同时还包括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机关等多个机构。
侦查机关,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拥有国家所赋予的侦查权力,并依据法律规定对各类犯罪案件展开深入调查的专门机构。
侦查机关作为侦查活动的主导者,对于打击犯罪行为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在众多刑事案件发生之后,通常情况下,侦查机关会率先介入案情,并启动相关的侦查程序。
因此,国家设立侦查机关并通过其有效运作,能够及时地预防、阻止、揭示、证实犯罪行为,从而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以及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的稳定、社会的安宁以及经济的繁荣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必须进行全面而深入的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罪行轻重的证据材料。
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采取先行拘留措施;
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依法实施逮捕。
此外,第一百一十六条也明确指出,公安机关在完成侦查任务后,应对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的案件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进行严格核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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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社保档次划分的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参与社会保险的人士所需要缴纳的每月固定缴费比例被划分为四个等级层次,即最低的40%份额、中等的60%份额、较高的80%份额以及最高的100%份额。
这种被称为“社会保险”的制度,是由国家主导并积极推广实施的。
具体来说,它可以细分为以下三大类别:
首先,是针对企业员工的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等五项基本险种;
其次,是面向城市居民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
最后,则是专门针对农村地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以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
社会保险作为一种旨在为那些由于丧失劳动力、暂时失去工作岗位或者因为身体健康状况而遭受经济损失的人群提供稳定收入来源或者经济补偿的社会经济制度,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盗窃罪划分层次有哪些类型
[律师回复] 解析:
1、盗窃罪行主要包括五种类型:
即盗窃金额较大、多次实施盗窃行为、入户实施盗窃行为、携带有凶器实施盗窃行为以及采用扒窃方式进行盗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对于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涉及到数额较大,或者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情况,则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处以罚金;
若涉及到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盗窃罪,是指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秘密手段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该罪名所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其侵犯的对象,既可以是国家、集体的财物,也可以是个人的财物,通常情况下是指动产,但是不动产上的附属物品,只要能够与不动产相分离,就应当视为动产看待。
在客观方面,该罪名表现为犯罪分子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所谓“秘密窃取”,是指犯罪分子采取自认为不会被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察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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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见文件一:征地报批前程序证明材料;必见文件二:征地批复。必见文件三:征收土地公告。必见文件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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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罪纠集如何界定
[律师回复] 解析:
1.群体规模:
对聚众斗殴行为进行判断时,首要步骤便是对参与该行为的人群规模进行审视。
倘若参与人数相对较少,那么通常情况下,这并不构成聚众斗殴,仅仅被视为一般的暴力行为;
然而,倘若参与人数众多,则可被视为聚众斗殴。
2.暴力程度:
对于参与聚众斗殴的行为主体而言,倘若他们采用了较为激烈的暴力手段,那么便可以将此行为判定为聚众斗殴;
反之,若未采取此类暴力手段,则不能被视为聚众斗殴。
3.受害人数:
在聚众斗殴案件中,倘若有一名或数名受害人因此受伤,那么该案件即可被视为聚众斗殴;
反之,若无任何受害人受伤害,则不能被认定为聚众斗殴。
4.事件发生地:
倘若参与聚众斗殴的行为主体选择在公共场所实施该行为,那么便可以将之判定为聚众斗殴;
反之,若非在公共场所发生,则不能被视为聚众斗殴。
5.动机:
若聚众斗殴事件系由报复或其他非法动机引发,那么这起案件即可被视为聚众斗殴;
反之,若并非出于这类动机,则不能被视为聚众斗殴。
6.预谋性:
若聚众斗殴行为具有明显的预谋特征,例如组织策划等,那么该行为便可以被视为聚众斗殴;
反之,若缺乏预谋性,则不能被视为聚众斗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商业受贿罪认定的标准怎么界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商业受贿罪应当被归纳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这一章节。
在此类犯罪行为的判定过程中,要求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构成要件:
首先,此种行为所侵害的客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正常经营管理秩序;
其次,从客观层面来看,此类行为具体表现为行使职务之便,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非法收取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求利益,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
再次,犯罪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在职员工;
最后,从主观角度分析,此类行为必须是行为人明知故犯,具有直接故意的心理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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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含征收补偿方案)。其二,房屋价格评估报告;其三,征收补偿决定。对于征收补偿决定,被征收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进行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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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行人过马路口被车撞死车主责任怎么划分
[律师回复] 解析:
通常情况下,当行人和机动车在马路上发生碰撞时,责任通常会归咎于机动车一方。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此类交通事故,若行人并无任何过错行为,则机动车需全权负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而倘若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行人确实存在过错,那么根据过错的严重程度,可以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若机动车一方并不存在过错行为,则其只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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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吸罪中直接责任人标准怎么界定
[律师回复] 解析:
身为单位犯罪过程中,直接责任的主管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其首要条件在于他们必须属于该单位的员工。
倘若行为并非由犯罪单位的职员所为,即便其行为与单位犯罪存在着关联性,亦无法将之视作直接责任的主管或其他直接责任者,仅仅能够归类为单位犯罪的共同参与者。
其次,这些人员在单位犯罪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或者在整个单位犯罪计划中起到了决策、组织乃至领导作用,或者逐一实施了各个详细的犯罪行为。
那些没有实际参与单位犯罪活动的犯罪单位成员,是无法成为直接责任的主管或其他直接责任者的。
在此之中,所谓的“直接责任的主管”,是指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到决策、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关键作用的人员,通常情况下,他们都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诽谤罪多严重才判刑怎么界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倘若某一诽谤性信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累积了高达五千次甚至更多的点击率或浏览量;
抑或是引起了五百次以上的广泛传播;
又或者导致了受害人及其近亲陷入精神失常、自我伤害乃至自杀等极度恶劣的境地;
更为重要的是,若曾于两年内因为同样的诽谤活动而接受过行政处理,却再次犯下此类行为者;
以及其他任何情节严重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体分为以下几个认定标准:
(一)数量标准《解释》第二条第(一)项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
如果一个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信息被众多人所点击、浏览而知道,就说明被害人的名誉已经受到损害,具有现实的社会危害性。
被点击、浏览次数确定为“五千次”,是依据实证调研的结果,也参考了有关司法解释的先例。
被转发次数确定为“五百次”,与被点击、浏览次数保持一比十的关系,是根据网络传播规律,听取了专业部门意见,进行了技术论证,严格审慎确定的。
需要注意的是《解释》规定的上述数量标准,是指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或者被转发次数。
这就意味着,在计算具体数量时,应当扣除被害人自己点击、浏览或者转发的次数,也应当扣除网站管理人员为维护网站而点击等的次数。
此外,还应扣除其他故意虚增而点击等,导致统计失真的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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