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想要申请廉租房的,需要户主携带以上材料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对于廉租房的申请条件,有各地方的相关政策规定。廉租房申请条件一般有:
1、请人具有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平方米以下
4、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