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对追索赡养费咋列被告的问题的回答:
在赡养费案件中,父母起诉的,所有子女均应为被告,法院应就赡养问题一并解决,已经履行义务的,则可以扣减义务
如:老父亲A无工作能力和收入来源,需要BCD三名子女赡养,其中C平日就照顾父亲,每月管吃管住还给零花钱,而B和D则各找理由拒绝赡养,A起诉B和D时,C也应被追加为被告,但因为C确实履行了法定义务,因此法院应判决BCD各自承担相应的义务,而C可以就已经付出的部分对抵判决的义务,如法院判决每个子女每月支付老父亲200元,而C平时已经给父亲每月300元零花钱,则C可以视为已经履行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