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标准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也就是说,赔偿标准是按照伤残等级,区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根据年龄等因素综合确定。不知道你是哪一地区,所以不好确定。按照山东来说,07年的城镇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分为12192、4368元,那么如果六十周岁以下,伤残九级且为城市居民则赔偿标准为:12192元/年×20年×0、2(九级)=48768元。如果六十岁以上的,还要扣减年份,即上述公式年份肯定少于20,最少不能少于五年。 上述即为四川车祸伤残鉴定标准2017的内容,谢谢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