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无房证明所需材料如下:
(1)若还未结婚,只需提供房屋买卖合同、身份证、户口本和单身证明;单身证明在行政大厅民政部门办理。
(2)若已婚,则需要提供房屋买卖合同、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有子女的需要提供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
(3)离婚或丧偶的,除提供提供房屋买卖合同、身份证、户口本外,还需要出具离婚证明、配偶的死亡证明、离婚或丧偶至今未婚的证明。
(4)若需要找人代开无房证明,需要提交以下资料:当事人(委托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和结婚证,代办人(受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当事人(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无房证明的办理流程:
第一步:办理交易递件;
第二步:到户籍所在地开具“无房证明”;
第三步:提交“无房证明”到房管局办税窗口;
第四步:房管局出具北京地区没房证明查册;
第五步:出具税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