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构成聚众哄抢罪的条件有何具体规定有如下回答(1) 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社会正常的管理秩序。其 对象是公私财物,而且应是动产,不动产一般是不能被哄抢的。主要
是处于运输、保管和储存等状态的财物,如正在运输中的物资,车站、 码头仓库中堆放的货物,建筑工地存放的建筑材料等。
(2) 本罪主体是聚众哄抢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人。“首 要分子”,是指在聚众哄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其他积极
参加的”,是指主动参与哄抢,在哄抢中起主要作用以及哄抢财物多 的人。主要考虑到这类犯罪带有一定的聚众性、盲目性,其中多数的 参与者是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进行,或者是由于某种原因追随他人
进行的,对这些参与者可以通过行政处罚手段和思想教育解决,一般 不作为犯罪对待。因此,构成聚众哄抢罪的,必须是首要分子和其他 积极参加的人。
(3) 行为人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多人,采取哄闹、滋扰或者其他 手段,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纠集多人是行为的主要特征。
(4) 行为人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 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