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职工行政拘留算旷工吗问题的解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都应当受劳动合同的条款约束。除非因国家法定原因(法定休假等)或者用人单位允许(事假等),劳动者都应当到岗上班。如果劳动者在既没有向用人单位说明事由请假,也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或其他不可抗因素的情况下,出于主观动机不到岗,那么就属于“无故旷工”。被有权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并非“无故旷工”。换言之,员工没有到岗上班,并非出于自己的个人意愿。因此,从员工的主观态度与员工客观缺勤行为的关联性上看,员工被行政拘留的时间不属于旷工,而应当依法按照“劳动合同中止”对待。